潍坊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潍坊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体育社团)换届(成立、届中变更、注销)等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及《潍坊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前置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应当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体育社团换届是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下同),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负责人的过程。

第四条体育社团换届会议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社会团体名称、届次和会议层级。会议层级应当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应当自觉接受潍坊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工作

第六条体育社团理事会负责筹备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可设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等临时领导机构,并授权其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体育社团换届临时领导机构由负责人代表、党组织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会员代表组成,具体人数由理事会确定,一般为单数,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成员名单产生后,应发布公告或通知,告知全体会员。换届临时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表决后任命,牵头负责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召集临时领导机构会议。换届工作结束后,临时领导机构自行解散。

第七条理事会或换届临时领导机构(以下简称换届筹备机构)的职责是:

(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二)组织梳理会员名册,审核会员资格条件。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

(三)组织提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副主席,下同)、会长(或理事长、主席,下同)等建议人选。

(四)讨论通过《章程(草案)》《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等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材料。

(五)向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换届选举材料。

(六)发布公告,向全体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相关事宜。

(七)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具体届期由体育社团在章程中规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按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体育社团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三章 换届筹备

第九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应当至少提前60日开始筹备,规模较大的体育社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筹备。

第十条 换届筹备机构应按照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会员资格,以保证会员享有的合法权益。

对未按规定交纳会费、不参加活动、违反章程的会员提出解除资格的意见,由理事会讨论通过,进行会员资格注销。

新申请入会的会员,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采取会员大会形式换届的,换届筹备机构应制定《会员名单》;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形式换届的,换届筹备机构应制定《会员代表名单》。《会员名单》或《会员代表名单》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体育社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对公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换届筹备机构提出。换届领导机构在接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二条担任社会团体理事、监事及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勤勉尽职;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换届筹备机构应经过征求意见、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后,提出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等候选人建议人选。

第十四条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育社团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候选人名单经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同意后,适时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对公示的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换届筹备机构提出。换届筹备机构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六条体育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且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体育社团的会长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因特殊情况,报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

第十八条 体育社团无法正常筹备换届的,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均可向潍坊市体育局申请,并由潍坊市体育局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督促指导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章 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会员数量少于150个(含)的,应当采用会员大会的形式换届。会员数量超过150个的,可以采用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换届。

第二十条 体育社团应在在会员大会召开15日前,向潍坊市体育局提交申请书附带以下材料:

(一)01《换届情况报告》(包括召开各种会议、征求意见、筹备工作负责人、会员或会员代表人数、拟定下届理事人数和常务理事人数、拟定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加盖公章,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2本届工作报告;

(三)03如修订章程,须提交修改后的草案全文;

(四)04如更换法人,须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05拟召开的会员大会的详细议程;

(六)06负责人候选名单;

(七)07会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换届筹备机构应在召开会员大会7日前,将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通知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

第五章 换届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体育社团换届后30日内必须向潍坊市体育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一)《前置审查备案表》(附件1);

(二)《基本信息备案表》(附件2);

(三)《负责人备案表》(附件3);

(四)《人员名单》(附件4);

(五)会员大会会议纪要(简要写出各项决议内容及表决方式、票数等);

(六)章程及工作规划;

(七)参会人员合影;

(八)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体育社团换届后,如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随换届备案材料一并报送,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核准手续。原任法定代表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体育社团可根据理事会的决议,予以书面说明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后,未完成备案手续的,视为未完成换届工作。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体育社团以欺骗或伪造选举材料,换届选举不符合程序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潍坊市体育局应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换届选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组织选举:

(一)未向潍坊市体育局提交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

(二)未召开理事会筹备换届工作或参加会议的会员(会员代表)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要求的;

(三)决议未达到到会会员(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或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

(四)未按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程序选举出各职务拟定候选人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章程》规定情形的。

存在本条第一、二项,应当另择日期重新选举。存在本条第三、四项,应当即时重新选举。

第二十七条发生重新选举的情形,换届筹备机构应及时向潍坊市体育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指南由潍坊市体育局负责解释。体育社团成立登记、届中变更、注销等有关事项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上级部门或登记机关对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另有文件政策的,按其政策执行。

(以下简称体育社团)换届(成立、届中变更、注销)等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及《潍坊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前置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应当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体育社团换届是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下同),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负责人的过程。

第四条体育社团换届会议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社会团体名称、届次和会议层级。会议层级应当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应当自觉接受潍坊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工作

第六条体育社团理事会负责筹备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可设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等临时领导机构,并授权其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体育社团换届临时领导机构由负责人代表、党组织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会员代表组成,具体人数由理事会确定,一般为单数,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成员名单产生后,应发布公告或通知,告知全体会员。换届临时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表决后任命,牵头负责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召集临时领导机构会议。换届工作结束后,临时领导机构自行解散。

第七条理事会或换届临时领导机构(以下简称换届筹备机构)的职责是:

(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二)组织梳理会员名册,审核会员资格条件。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

(三)组织提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副主席,下同)、会长(或理事长、主席,下同)等建议人选。

(四)讨论通过《章程(草案)》《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等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材料。

(五)向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换届选举材料。

(六)发布公告,向全体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相关事宜。

(七)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具体届期由体育社团在章程中规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按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体育社团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三章 换届筹备

第九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应当至少提前60日开始筹备,规模较大的体育社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筹备。

第十条 换届筹备机构应按照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会员资格,以保证会员享有的合法权益。

对未按规定交纳会费、不参加活动、违反章程的会员提出解除资格的意见,由理事会讨论通过,进行会员资格注销。

新申请入会的会员,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采取会员大会形式换届的,换届筹备机构应制定《会员名单》;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形式换届的,换届筹备机构应制定《会员代表名单》。《会员名单》或《会员代表名单》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体育社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对公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换届筹备机构提出。换届领导机构在接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二条担任社会团体理事、监事及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勤勉尽职;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换届筹备机构应经过征求意见、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后,提出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等候选人建议人选。

第十四条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育社团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候选人名单经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同意后,适时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对公示的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换届筹备机构提出。换届筹备机构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六条体育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且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体育社团的会长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因特殊情况,报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

第十八条 体育社团无法正常筹备换届的,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均可向潍坊市体育局申请,并由潍坊市体育局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督促指导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章 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会员数量少于150个(含)的,应当采用会员大会的形式换届。会员数量超过150个的,可以采用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换届。

第二十条 体育社团应在在会员大会召开15日前,向潍坊市体育局提交申请书附带以下材料:

(一)01《换届情况报告》(包括召开各种会议、征求意见、筹备工作负责人、会员或会员代表人数、拟定下届理事人数和常务理事人数、拟定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加盖公章,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2本届工作报告;

(三)03如修订章程,须提交修改后的草案全文;

(四)04如更换法人,须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05拟召开的会员大会的详细议程;

(六)06负责人候选名单;

(七)07会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换届筹备机构应在召开会员大会7日前,将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通知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

第五章 换届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体育社团换届后30日内必须向潍坊市体育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一)《前置审查备案表》(附件1);

(二)《基本信息备案表》(附件2);

(三)《负责人备案表》(附件3);

(四)《人员名单》(附件4);

(五)会员大会会议纪要(简要写出各项决议内容及表决方式、票数等);

(六)章程及工作规划;

(七)参会人员合影;

(八)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体育社团换届后,如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随换届备案材料一并报送,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核准手续。原任法定代表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体育社团可根据理事会的决议,予以书面说明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后,未完成备案手续的,视为未完成换届工作。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体育社团以欺骗或伪造选举材料,换届选举不符合程序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潍坊市体育局应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换届选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组织选举:

(一)未向潍坊市体育局提交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

(二)未召开理事会筹备换届工作或参加会议的会员(会员代表)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要求的;

(三)决议未达到到会会员(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或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

(四)未按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程序选举出各职务拟定候选人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章程》规定情形的。

存在本条第一、二项,应当另择日期重新选举。存在本条第三、四项,应当即时重新选举。

第二十七条发生重新选举的情形,换届筹备机构应及时向潍坊市体育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指南由潍坊市体育局负责解释。体育社团成立登记、届中变更、注销等有关事项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上级部门或登记机关对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另有文件政策的,按其政策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潍坊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体育社团)换届(成立、届中变更、注销)等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团体成立及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及《潍坊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前置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应当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体育社团换届是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下同),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负责人的过程。

第四条体育社团换届会议的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社会团体名称、届次和会议层级。会议层级应当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应当自觉接受潍坊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工作

第六条体育社团理事会负责筹备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可设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等临时领导机构,并授权其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体育社团换届临时领导机构由负责人代表、党组织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会员代表组成,具体人数由理事会确定,一般为单数,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成员名单产生后,应发布公告或通知,告知全体会员。换届临时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表决后任命,牵头负责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召集临时领导机构会议。换届工作结束后,临时领导机构自行解散。

第七条理事会或换届临时领导机构(以下简称换届筹备机构)的职责是:

(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二)组织梳理会员名册,审核会员资格条件。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

(三)组织提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副主席,下同)、会长(或理事长、主席,下同)等建议人选。

(四)讨论通过《章程(草案)》《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会议议程等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材料。

(五)向市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换届选举材料。

(六)发布公告,向全体会员告知换届选举相关事宜。

(七)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具体届期由体育社团在章程中规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按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体育社团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三章 换届筹备

第九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应当至少提前60日开始筹备,规模较大的体育社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筹备。

第十条 换届筹备机构应按照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会员资格,以保证会员享有的合法权益。

对未按规定交纳会费、不参加活动、违反章程的会员提出解除资格的意见,由理事会讨论通过,进行会员资格注销。

新申请入会的会员,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采取会员大会形式换届的,换届筹备机构应制定《会员名单》;采取会员代表大会形式换届的,换届筹备机构应制定《会员代表名单》。《会员名单》或《会员代表名单》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体育社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对公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换届筹备机构提出。换届领导机构在接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二条担任社会团体理事、监事及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勤勉尽职;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七)无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换届筹备机构应经过征求意见、民主协商、充分酝酿后,提出理事、监事(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等候选人建议人选。

第十四条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育社团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等候选人名单经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同意后,适时向全体会员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对公示的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换届筹备机构提出。换届筹备机构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调整或者解释,并公布调整结果。

第十六条体育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且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体育社团的会长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会长,因特殊情况,报潍坊市体育局审核,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兼任其他社会团体会长。

第十八条 体育社团无法正常筹备换届的,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均可向潍坊市体育局申请,并由潍坊市体育局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督促指导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章 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会员数量少于150个(含)的,应当采用会员大会的形式换届。会员数量超过150个的,可以采用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换届。

第二十条 体育社团应在在会员大会召开15日前,向潍坊市体育局提交申请书附带以下材料:

(一)01《换届情况报告》(包括召开各种会议、征求意见、筹备工作负责人、会员或会员代表人数、拟定下届理事人数和常务理事人数、拟定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加盖公章,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2本届工作报告;

(三)03如修订章程,须提交修改后的草案全文;

(四)04如更换法人,须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05拟召开的会员大会的详细议程;

(六)06负责人候选名单;

(七)07会员名单。

第二十一条换届筹备机构应在召开会员大会7日前,将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通知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

第五章 换届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体育社团换届后30日内必须向潍坊市体育局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一)《前置审查备案表》(附件1);

(二)《基本信息备案表》(附件2);

(三)《负责人备案表》(附件3);

(四)《人员名单》(附件4);

(五)会员大会会议纪要(简要写出各项决议内容及表决方式、票数等);

(六)章程及工作规划;

(七)参会人员合影;

(八)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体育社团换届后,如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等登记事项需要变更,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随换届备案材料一并报送,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核准手续。原任法定代表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体育社团可根据理事会的决议,予以书面说明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后,未完成备案手续的,视为未完成换届工作。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体育社团以欺骗或伪造选举材料,换届选举不符合程序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潍坊市体育局应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换届选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组织选举:

(一)未向潍坊市体育局提交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

(二)未召开理事会筹备换届工作或参加会议的会员(会员代表)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要求的;

(三)决议未达到到会会员(会员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或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

(四)未按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程序选举出各职务拟定候选人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团体《章程》规定情形的。

存在本条第一、二项,应当另择日期重新选举。存在本条第三、四项,应当即时重新选举。

第二十七条发生重新选举的情形,换届筹备机构应及时向潍坊市体育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指南由潍坊市体育局负责解释。体育社团成立登记、届中变更、注销等有关事项可以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上级部门或登记机关对体育社团换届选举工作另有文件政策的,按其政策执行。


发布者:潍坊市体育总会   点击数:68   发布时间:2025-01-21 08:35:44   更新时间:2025-08-04 11: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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