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体育总会
关于举办“气”动齐鲁2026年山东省
气排球超级联赛的通知
各市体育(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总会,各高等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气排球运动在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社会和谐、激发经济活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覆盖全省、贯穿全年、多层联动的品牌赛事,经研究,决定举办“气”动齐鲁2026年山东省气排球超级联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 “气”动齐鲁—2026年山东省气排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2. 报名表
3. 自愿参赛责任书
4.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体育总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气”动齐鲁2026年山东省气排球
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各赛区市县人民政府(另行公布)
山东省飞渡排球俱乐部
山东阳光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赛事架构与赛区划分
(一)赛事架构:采用“分站选拔、总决赛决胜”的完整赛事体系。全省共举办4场分站赛,各分站赛优胜队伍晋级总决赛。
(二)赛区划分原则:根据各参赛单位报名情况,统筹划分赛区。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依据各地市、各院校报名队伍数量、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等因素,合理划分赛区(原则上设4个分赛区),并公布各分赛区覆盖范围及承办城市。分站赛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队伍与竞赛组别
参赛队伍分为院校组和地市组。地市组按年龄划分A、B两个竞赛组别,院校组不再划分年龄组别。
(一)院校组
参赛单位:各高等学校
组队要求:每所院校限报男、女各1支队伍。每队上场队员构成为3名在籍学生+2名在职教职工(教职工年龄须在35-60岁之间)。
比赛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划分赛区并组织分站赛。
(二)地市组
参赛单位:全省16地市。
组别设置:
男子A组(25-44岁)
女子A组(25-44岁)
男子B组(45-60岁)
女子B组(45-60岁)
各地市每个组别限报1支队伍。
参赛资格:参赛队员须具有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市(需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记录或居住证)。
专业队员限制:每队场上最多允许2名专业队员(指国家或省级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且退役满五年)。已在国家和省级注册的现役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队伍人数:每队限报10人(含领队1人、教练1人,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总决赛参赛人员须与分站赛报名名单一致,不得更换。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三)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含心电图,有效期一年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路途),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均不可代签)。
(四)各队须自备两套(深色和浅色)比赛服,前后号码清晰,队长佩戴队长标志。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规则: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22-2025)。
(二)比赛用球:山东省飞渡排球俱乐部定制款煜鹰FDYY001。
(三)分站赛赛制:采用“分组单循环 + 交叉淘汰排位赛”制,具体编排由各赛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总决赛赛制:根据晋级队伍数量确定赛制(单循环或分组淘汰),总决赛规程另行通知。
(五)计分及排名办法:胜场得2分,负场得1分,弃权0分。积分相同时依次比较C值(总胜局/总负局)、Z值(总得分/总失分),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六)晋级总决赛名额
1.分站赛晋级名额:
院校组:各分站赛男、女组别第1名晋级总决赛。
地市组:各分站赛每个年龄组别(男子A组、女子A组、男子B组、女子B组)的前2名晋级总决赛。
2.东道主名额:总决赛承办城市可依东道主身份自动获得一个总决赛参赛名额(仅限该城市已报名参加分站赛的队伍,不占用分站赛晋级名额)。
3.名额调整:根据各分站赛参赛队伍数量,晋级名额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补充通知为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件)、参赛人员2寸电子照片(注明姓名、身份)发送至指定邮箱:sdsfdpqjlb@126.com,联系人:郑老师,电话:15589123333。
(三)参赛费用:不收取参赛费。每队需缴纳纪律保证金500元(赛后无违纪退还)。
(四)报到:各分站赛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须提交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站赛奖励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自行设定。
(二)总决赛奖项:
冠军、亚军、季军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及成绩证书;
第四至第八名颁发奖品及成绩证书;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二)竞赛官员、技术人员的差旅、食宿由承办单位承担。
十、赛风赛纪与违规处罚
(一)凡在参赛资格、年龄、身份上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并扣除纪律保证金。
(二)比赛中无故弃权、迟到15分钟以上、打架斗殴、不服从裁判等行为,按情节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扣除保证金等处罚。
(三)比赛期间,所有参赛人员严禁酗酒,违反者按赛风赛纪规定处理。
十一、安全与应急预案
各赛区承办单位务必加强场地保障、器材配置、交通食宿、现场秩序等各个安全隐患风险点的排查防控,严格制定并落实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意识形态防控方案。现场须配备医疗点、AED设备、安保人员,并与当地医院建立绿色通道。
十二、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体育局。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气”动齐鲁2026年山东省气排球
超级联赛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 (加盖公章) | 参赛组别 | |||||
队伍联络人 | 手机号码 | |||||
序号 | 参赛 身份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1 | 领队 | |||||
2 | 教练 | |||||
3 | 运 动 员 | |||||
4 | ||||||
5 | ||||||
6 | ||||||
7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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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备注: | ||||||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赛事活动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赛事活动,具有参加本次赛事活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赛事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二、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不适等,本人将立刻向赛事组委会报告并终止参赛。
三、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以及其它任何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
四、本人充分了解本次赛事往返路途以及比赛期间的训练和比赛的过程中存在潜在的风险,并可能由此导致伤残、损失甚至死亡,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以及本人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和亲属均放弃对赛事组委会及赛事关联方追究因参赛导致我本人伤残、损失或死亡之相关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本人授权本次赛事活动主、承办方及指定主流平面、网络媒体、自媒体平台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照片、视频等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七、本人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
八、本人同意接受赛事组委会在比赛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本人负担。
全队签名(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4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大众排球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大众排球赛事活动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 本责任书由各参赛队领队签订,各参赛队领队是本代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各参赛队要充分认识大众排球赛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作为首要任务,以群众参与、人民满意为导向,增加普通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和教育,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大众排球赛事活动圆满举办。
第四条 各参赛队在大众排球赛事活动举办过程中负有以下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二)严格遵守《大众排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规定》。
(三)严格执行《大众排球赛事活动竞赛规程》,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从源头上严把参赛入口关,堵住因参赛资格做假引发的风险,防止发生资格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各参赛队要文明参赛,尊重观众,尊重对手,服从裁判。杜绝虚假比赛、扰乱赛场秩序和不文明参赛等行为。
(五)必须参加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对外散布不符合事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客观、公正。
(六)加强比赛期间的纪律要求,比赛中领队和教练员要带头服从裁判,讲政治、讲大局。
(七)服从大会管理,提高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的意识。
(八)在大众排球赛事活动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1.向竞赛管理人员和技术官员请客送礼,谋取不正当利益。
2.干扰、无理取闹、影响裁判员执法工作的行为。
3.对本队参赛的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弄虚作假。
4.虚假比赛、扰乱赛场秩序等赛风赛纪行为。
5.迟报、瞒报和隐瞒赛风赛纪出现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
6.向媒体或通过自媒体散布不符合事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7.拒绝领奖,做出影响体育形象及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8.酗酒、赌博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9.损毁公共设施和其它财物。
10.服用违禁食品和药物。
第五条 参赛队在大众排球赛事活动期间,发生以上赛风赛纪违规行为并经查实后,除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给予以下处罚:
(一)情节较轻,对错误行为有所认识的,将对该参赛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进行告诫谈话。
(二)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将给予该参赛队或当事人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给予该参赛队或当事人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参赛队名称:
领队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