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日日顺电器杯”烟台市大众跆拳道精英赛的通知

烟跆协(2017)竞3号

 

烟台市各认证理事道馆:

  为普及提高我市广大青少年、儿童及大众跆拳道爱好者的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大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由烟台市体育局举办;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承办;开发区跆拳道协会、芝罘区跆拳道运动协会、莱州跆拳道协会、长岛跆拳道协会、海阳跆拳道协会、招远跆拳道协会、蓬莱跆拳道协会及大学生跆拳道社团共同协办:“中国体育彩票”烟台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日日顺电器杯”跆拳道项目比赛,于2017年811日至8月13日,在烟台市莱山区滨州医学院体育馆举行,请各认证理事道馆积极参与,健康山东动起来,强身健体奔小康,全民健身共建和谐社会!

 

                                       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1.“中国体育彩票”烟台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日日顺电器杯”跆拳道项目比赛规程;

附2.“中国体育彩票”烟台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日日顺电器杯”跆拳道项目比赛免责声明;

 

 

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日日顺电器杯”烟台市大众跆拳道精英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烟台市体育局

烟台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滨州医学院

三、协办单位:

开发区跆拳道协会

芝罘区跆拳道运动协会

莱州跆拳道协会

长岛跆拳道协会

海阳跆拳道协会

招远跆拳道协会

蓬莱跆拳道协会

驻烟各高校跆拳道社团

四、竞赛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滨州医学院体育馆

五、竞赛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13日

六、参赛要求:1.参赛队伍: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认证理事单位2.参赛运动员: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个人会员;3.驻烟各高校跆拳道社团以及支持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工作的其他市道馆学员。

七、竞赛项目

1、品势比赛(包括个人、混双、团体)

2、竞技比赛 (个人)

3、每名参赛学员只允许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

4、请各参赛队伍按照规程规定的级别填报竞技比赛项目。

八、竞赛组别和内容

1、品势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各组别不足三人向上一组别合并)

(1)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A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儿童B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少年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2、混双

(1)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A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儿童B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团体:分男、女组别

(1)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儿童A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儿童B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品势内容:在领队会议上从指定品势中抽签决定竞赛品势

个人品势

年龄组

第一指定比赛品势

第二指定比赛品势

幼儿组

一章

二章

儿童A组

二章

三章

儿童B组

三章

四章

少儿组

四章

五章

少年组

五章

六章

混双、团体品势

年龄组

第一指定比赛品势

第二指定比赛品势

幼儿组

一章

二章

儿童A组

二章

三章

儿童B组

三章

四章

少儿组

四章

五章

少年组

五章

六章

4、竞技比赛:(各级别不足3人向下一级别合并)

(1).幼儿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级别:男子:15㎏-16㎏、18㎏、20㎏、22㎏、24㎏、26㎏、28㎏、30㎏;

女子:15㎏-16㎏、18㎏、20㎏、22㎏、24㎏、26㎏、28㎏、30㎏;

(2)儿童A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级别:男子:20kg、23 kg、26kg、29 kg、32 kg、35 kg、38 kg、42kg;

女子:20kg、23 kg、26kg、29 kg、32 kg、35 kg、38 kg、42kg;

(3).儿童B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级别:男子:23 kg、26kg、29 kg、32kg、35 kg、38 kg、42kg、+45kg;

女子:23 kg、26kg、29 kg、32 kg、35 kg、38 kg、42kg、+45kg;

(4).少儿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级别:男子:24-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8-52kg;

女子:19-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46kg;

(5)少年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级别:男子35-38kg、41kg、44kg、47kg、50kg、54kg、54-60kg、+60kg;

女子: 30-33kg、36kg、39kg、42kg、45kg、48kg、52kg、+52kg;

(6)大学生组:

级别:男子:58㎏、68㎏、80㎏、+80㎏;

女子:49㎏、57㎏、67㎏、+67㎏;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品势比赛不得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证以外的颜色道服上场比赛。

3.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使用普通护具(自带)。

4.抽签和称重在赛前两小时进行,体重浮动1公斤,称重不合格不得参赛。

5.个人品势赛:每组以8人为一组,编排系统自动抽签,决出1、2、3名。

6.个人竞技:每组以8人为一组,幼儿组、儿童组竞技比赛两回合,每回合1分30秒,中间休息半分钟,其他组别竞技比赛两回合,每回合2分钟,中间休息半分钟。

大学生组竞技比赛为三个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中间休息30秒。半决赛与决赛中间休息1分钟。

7.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道服、护头、护胸、护裆、护臂、护腿、护手、护齿等。

8.参赛人数:各项目每组别不限人数,比赛为个人赛。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混双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2.团体品势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3.设个人品势男、女“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4.设竞技比赛男、女“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5.设团体品势比赛男、女“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6.设混双品势比赛“最佳技术”奖,颁发奖杯

7.设团体总分奖,前八名颁发奖杯,积分办法如下:个人项目、混双品势、团体品势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9、7、6、5、4、3、2、1;

8. 设“精神文明代表队奖”、“最佳道馆奖”,从参赛队伍中评选。

9.设“优秀运动员奖”,从参赛队伍中评选,授予证书。

10.设“优秀裁判员奖”,由仲裁组和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

11.设“优秀教练奖”,由大赛组委会和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负责选调,也是烟台市唯一官方举办,正规合法的大众跆拳道赛事。赛前协会将举办裁判员学习班,从中选调部分优秀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执裁工作。

十二、报名与报到

1.网上报名:各参赛队必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电子报名表格发送至2934757162@qq.com并将报名费汇至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指定账户,否则报名不予生效;汇款后请电话确认。

报名咨询电话:18660519622,13954559004 联系人:赵亮、孙侠

2.报到:请各参赛队于2017年8月11日(周五)上午8点之前到莱山区滨州医学院体育馆报到,

3.参赛队报到流程:

1资格审查(身份证或户口本、心电图、个人会员证)→2签订免责声明书→3缴纳比赛保证金(赛后凭收据退还)→4领取参赛证→6运动员称重。审查通过者方可称重和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参加竞技的运动员直接称重)。

4.参赛时一律不再收取报名费;不补办个人会员证。

5.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提交县级以上的医院心电图证明,各认证理事单位根据检查结果组织参赛。比赛期间伤病自理,一旦出现重

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但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运动员比赛、交通安全等管理,由各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监护人负责,请各参赛队组织管理好队伍。

6.缴费方式:详见补充通知。

7.裁判长、裁判员于8月11日上午8点之前报到;报到时请携带裁判服(白衬衣、黑裤子、道鞋)、裁判证书。

8.竞技比赛由裁判组提前称体重,超重者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单位报到时由领队、教练签定免责声明,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十三、经费

1.每个参赛运动员需缴纳保险费20元/人组委会为运动员统一办理专项保险。

2.参赛保证金:在报到当天各运动队上交参赛保证金1000元,以保证各运动队在比赛期间无不良行为,如无不良行为赛后全额退回。

十四、申诉

运动队如对裁判员的判罚有不同意见,必须在该场地比赛结束后

十分钟内,由参赛队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由仲裁委员会对申诉内容进行审查,十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决。

十五、食宿安排:各参赛单位住宿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

十六、免责协议

要求各运动队报到时上交免责声明,由运动员、运动员监护人、教练员、领队签名。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日日顺电器杯”烟台市大众跆拳道精英赛免责声明

 

参赛单位:

 

领队姓名:

 

作为会“日日顺电器杯”烟台市大众跆拳道精英赛参赛队领队,我在此承诺:本队将尊重和遵守中国跆拳道协会的比赛规则和规定,在比赛中体现真正的体育精神。我队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主办方、承办方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学员签字:

监护人签字:

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

  

发布者:烟台市跆拳道运动协会   点击数:2011   发布时间:2017-07-20 13:05:35   更新时间:2017-07-23 13:46:34
正在加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