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负责单位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
三、承办单位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5日至17日在枣庄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
健身秧歌自选套路
六、参加与竞赛办法
(一)参加办法
1、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正式上场队员为12人。其中男队员不少于2人,每缺少1人扣0.1分。
2、参加比赛人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年龄规定为70周岁以下。
3、自编(自选)项目的乐曲自备。须单独刻录光盘,光盘内不得录制其他乐曲,并注明队名、组别及出场序号,在规定时间交裁判组。
(二)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5年版《中国健身秧歌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自选套路创编,应选择传统秧歌中具有代表性且适用于健身的基本步法。整套动作应考虑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使其既有健身、强体的作用,又有艺术性和观赏性,不得出现舞台化、情节化的编排(具体条款见2016年版《健身秧歌竞赛规则》自选套路部分)。自选套路的时间为4分至4分30秒,以动作开始计时。
3、自选套路音乐由各代表队按要求自备(自编或自选)。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上。
4、上场队员要穿统一、同颜色的服装,男、女队员可以有区别。
5、使用手绢、绸巾(带)、扇子和短花辊等轻器械,全队必须统一。双手所持器械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不得使用其他道具。
七、奖励办法
设优胜奖、优秀奖。
八、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和总规程规定执行。
九、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选派,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
十、经费和其他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各代表队要对本队人员的健康状况严格把关,加强管理,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本人负责,所在代表队负责处理。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须于2017年6月5日前将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秧歌比赛报名表”(附件1)用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到山东省老年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 栋
电话:0531-61379226
电子邮箱:sdlntxywk@163.com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6月15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到时各代表队向组委会出示参赛队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2)。
十二、大会在场地和驻地配备医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