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烟台健友体育运动中心

三、竞赛时间、地点

第一站:8月1—5日(5天)

第二站:8月6—10日(5天)

总决赛:8月11—15日(5天)

地点:烟台市体育公园网球场

四、参赛单位

以在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注册的网球俱乐部或网球培训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

五、竞赛项目

第一站、第二站:

甲组:15-18岁(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总决赛:

甲组:15-18岁(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乙组:14岁以下(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女子双打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山东省内户籍。身份证号非“37”开头的,户口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落入山东,方可参赛。

(二)参赛单位必须注册为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并缴纳年费。

 (三)代表外省市参加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四)乙组运动员只能代表户籍所在地市的俱乐部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一名,男、女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每名运动员每站最多报名参加两项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数量

甲组:

排名赛单项赛不限参赛人数;每个俱乐部只能报一个男团、一个女团。

总决赛每组别设单打32个位置,双打16个位置,团体8个位置,按排名赛总积分确定总决赛参赛名单,不能递补参赛。

乙组:总决赛每组别设单打32个位置,双打16个位置,以报名先后顺序(按传真接收时间)及签到确定参赛名单,不可递补参赛。

(四)不允许跨组别参赛。

(五)乙组运动员须代表山东进行全国运动员注册。

(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放弃索赔权

1.运动员报到及参赛检录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山东省网球俱乐部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原件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赛。

2.比赛将依据本规程、运动员行为准则和网球竞赛规则进行。

3.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及自动承诺遵守和充分履行上述规则和规程中所包含的义务,并接受其约束。

4.任何报名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及其支持团队成员,都必须遵守赛事规则和规程,并接受其约束。

5.作为一个报名条件,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也就表示了认同:运动员本人及其代理人、管理人和继承人将放弃一切针对山东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和承办单位等比赛授权单位的索赔权,无论索赔是何种方式、性质和类型,包括旅途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于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损失和伤害。

八、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采用淘汰附加赛制决出第一至第八名,每个团体由二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每个团体最多可报四人,至少有三人以上参加,二个单打必须由二名队员出场参赛,并只允许二个单打参赛者的其中一名兼任双打比赛。每场比赛均采用一盘平局决胜制,无占先计分法。每场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赛会统一的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由比赛双方同时将该表交给裁判长,经审查合格后,将其中一份同时交给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除第二场单打比赛结束十分钟内,可向当场主裁提出更换双打名单外,一律不准更改。

2.比赛中,必须由本队所报的领队或教练员一人,坐在场内指定的位置上,于运动员交换场地时进行指导。如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有碍比赛,则按三级处罚制(1.警告;2.罚分;3.令其离场、取消本场次临场指导的资格并不准替补处理并处以罚款)。

3.排名赛不设种子,总决赛按排名赛团体总积分确定种子。

4.排名赛及排名赛总决赛均是一盘平局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

5. 参加排名赛第一站团体赛的代表队可任意更换运动员参加第二站团体比赛。但参加总决赛运动员必须代表本队参加至少一站排名赛团体比赛。

6. 报名不足4队,取消该项比赛。

(二)单项赛

1.采用淘汰附加赛制决出第一名至第十六名,十七名后不再排名,均为并列第十七名。

2.排名赛不设种子,总决赛按排名赛积分确定种子。

3.根据报名人数决定签位数量,轮空按分区控制的方法平均进入各区。单打报名不足8人、双打不足4对取消该项比赛。

4.排名赛及排名赛总决赛均是一盘平局决胜制和无占先计分法

5.分站赛同一站次中,双打一经报名不允许调整配对,总决赛按各自双打积分之和确定种子和参赛资格。

(三)运动员上场比赛服装应整洁,穿着网球专业服装,并符合网球竞赛规则规定。男子双打同一方运动员服装基色应一致。运动员上场比赛和训练可以穿着印有国内、外赞助厂商广告标志的服装:可在比赛服装背后印有10×25(cm)的赞助厂商名称(文字),右前胸印有5×10(cm)的赞助厂商标志。

(四)比赛用球为天龙P4”。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甲组根据排名赛总积分确定总决赛参赛名单(积分办法附后)。

(二)总决赛甲组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网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可向所属地市体育行政部门申报获得所达到的技术等级称号。

十、兴奋剂检查和性别检查

根据项目特点,按照必须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提交材料:1.正式报名表加盖俱乐部公章和所属市体育主管部门公章;2.山东省网球俱乐部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统一制定)。各参赛单位于7月21日前将以上材料传真至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联系人:徐龙波、朱晓艺,联系电话:0531-67868670,传真:0531-67868670并将电子版发至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邮箱shandongty1981@163.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表须按照要求统一打印(手写件不予接收),不使用统一报名表、不按规定填写、不加盖公章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表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报名表》、《山东省网球俱乐部运动员代表资格协会书》下载地址:www.sdxqzx.com。

(三)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两天报到,赛后一天离会。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9:00—14:00点报到资审(不接受个人报到),运动员未报到视为自行放弃比赛。赛前一天下午15:00召开赛前联席会及抽签会。

十二、经费

甲组:不收取报名费,食宿自理并自行安排。

乙组:经费按照省体育局政策执行。不收取报名费,食宿由竞委会统一安排,费用由竞委会承担。

各代表队交通费用自理。

十三、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由山东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统一选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所有。


发布者:山东省网球运动协会   点击数:3975   发布时间:2017-10-10 09:44:04   更新时间:2017-10-10 1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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