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24日至28日在寒亭区体育场灯光球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寒亭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区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寒亭区篮球协会、潍坊顺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系统、规模以上企业及各驻寒以上机关企业单位。
六、参加办法
(一)人数规定: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寒亭区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
2、街道、行业组:街道组运动员必须是本辖区的常住人员,行业组运动员必须是本行业的在职职工(比赛本系统内人员不够,可从外系统抽调人员2名组队参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能确保参赛者安全方可报名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竞赛办法
各组别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办法。
(三)各队应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如两队比赛服装颜色相同,甲队负责调换服装,队员号码按《篮球竞赛规则》的要求执行(在报名单中注明)。
(四)名次决定办法:
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两队之间胜者名次列前,如果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他们之间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计算比分值,比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行业组分别奖励前六名,街道组分别奖励前三名。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照规程规定,认真填写报名单(必须打印)于4月17日前将报名单(加盖公章)、以及彩色免冠2寸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参赛单位、姓名、项目,报送区体育局,同时报电子版,邮箱:7251686@163.com,联系电话:7251686,联系人:段欣军,报名单一经报出,即证明所在团(队)认可了参赛运动员资格,不得更改,若出现未按运动员资格报名者,除按《寒亭区第四届全民运动会暨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处罚外,由所在团(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街道、行业组代表队需提交运动员身份证和复印件到体育局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不予报名。
(三)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于4月23日上午9:00到体育局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
(四)各代表队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八、裁判员由区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区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