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体群字〔2018〕1号

 

 

关于印发《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项目申报办法》的通知

 

各区文体新局,各功能区体育主管部门,各单项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区级体育组织参与申报工作由各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

 

                            莱芜市体育局

                  2018年3月1日

 

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申报办法

 

为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设置,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完善项目申报机制,根据局党组改革创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申报条件

1、所报项目必须是大众健身项目,且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覆盖面广,参与人群及竞赛模式须与竞技性锦标赛有明显区分。

2、项目申报单位包括:各区文体新局,各功能区体育主管部门;在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市、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具备赛事组织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机构及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一致。具体要求:

①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建帐,具有规范的会计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③在申办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责任事件,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④具备较强的赛事组织策划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⑤民政部门年度评估等级3A以上或具有市级以上比赛组织经验的优先考虑。

4、项目申报单位须接受市体育局对赛事筹备、组织和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各区可申报2个项目比赛,同时,可对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闭幕式,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纪念毛泽东主席题词66周年健身展示提出申报;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根据项目管辖范围,每个项目可申报1-2项次比赛;其他社会机构及企业等,限报一个项目一项次比赛。要求:(1)市级体育类组织申报的每项比赛,须提出1-2个具体举办地点建议,鼓励将比赛承办地向基层延伸;(2)区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申报的,须先报区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统一以区体育主管部门名义进行申报,一并视为项目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形成书面申报报告,主要写明近三年所组织的相关赛事情况、拟申报项目内容(包括拟申报项目的组织形式、拟办时间、拟办地点、参与人数、组织力量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项目举办时间原则上集中在4月-10月。同时,(1)申报单位是区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的,所在区体育部门须附审核报告;(2)申报单位是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的,需同时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开户信息;(3)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需同时提供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及以往承办相关比赛的证明材料(如秩序册、图片、新闻报道原件等)。

3、申报时限。以上申报材料须在2018年3月16日前报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联系人:赵波,联系电话:0634-6210541,邮箱:lwqtk2006@163.com)。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单位经过调研评估、集体研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和申报表。

2、市体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汇总审核,审核中将优先推荐竞赛模式创新、市场开发好的项目。

3、确定项目设置名单,与申报单位签订承办责任书。

四、承办责任及要求

1、关于经费保障。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扶持、节俭高效”的原则,市体育局对通过审核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设置范围的,分类给予部分竞赛补助经费。鼓励和支持申报单位积极争取社会赞助冠名,可根据需要适当收取一定报名费,所有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比赛,不得用于其它支出。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补助类别分三类:

第一类,群众喜闻乐见、参与人数较多、时间跨度较长,以联赛、擂台赛、挑战赛等形式组织的比赛。

第二类,比赛时间在3天以内,竞赛组织较为复杂的项目或参与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启动仪式、健身展示。

第三类,参与人群单一或比赛时间在1天以内的项目。

2、关于竞赛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实行项目管理法人负责制,项目申报单位即为实施单位,是比赛组织的主体,比赛通知下发、裁判员选派、竞赛组织等工作均由申报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方案,确保赛事及参赛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3、关于经费使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使用补助资金,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和凭证备查。办赛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场地租赁、材料印刷、比赛器材、安保、宣传、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等,不得挪作他用。社会赞助及报名费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收缴及支出。

4、关于赛事管理。办赛项目名称统一为“‘中国体育彩票’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XXX比赛”,各单项比赛如有其他商业冠名,可将冠名单位名称放在“xxx比赛”之前。所有比赛在市体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实行年度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各项目实施单位须在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比赛总结、经费使用情况、秩序册、成绩册、比赛照片等相关材料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市体育局将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莱芜市体育局。

 

 

 


莱芜市第八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签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签字:

序号

比赛名称

拟比赛时间

天数

比赛地点

预计参

与人数

拟资助类别

备注









































备注:1、拟与其他赛事联合举办的,请在比赛名称一栏中予以注明;

      2、请根据《申报办法》中经费保障的有关说明,在拟资助类别一栏中,注明“一类”、“二类” 或“三类”。

 


发布者:莱芜市体育总会   点击数:2473   发布时间:2018-03-24 08:46:01   更新时间:2018-03-24 08: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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