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按照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模式,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党委:

为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前,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省“两新”组织中按照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模式,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流动党员多、社会组织中兼职人员党员多的实际,推行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即党员组织关系在隶属原党组织不变的同时,可加入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等党的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与传统的全部由已转组织关系党员组成的党组织相区别,在“两新”组织中,由未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兼职人员党员(以下简称“跨支部”党员)单独组成,或与已转组织关系党员共同组成的党组织,称为“兼合式”党组织。建立“兼合式”党组织的目的在于把“两新”组织中的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增强党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的目标任务是:根据各地各单位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台账情况,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在巩固已建党组织的基础上,抓好在有党员的1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和1万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向无党员无群团组织的2万个“两新”组织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符合条件的及时建立群团组织,努力实现“超40争100”的目标,即全省“两新”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超过4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推进措施

1、加大“兼合式”党组织组建力度,着力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凡是有正式党员(含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兼职人员党员,下同)3名及以上的“两新”组织,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有正式党员2名的,要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只有1名党员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和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方式,全部建立联合党组织。

2、多渠道壮大党的力量,夯实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的基础。一是抓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引导“隐形”党员、“口袋”党员亮出身份,并及时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二是抓住“两新”组织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招聘职工等时机,积极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输送优秀党员职工。三是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在尚未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3、加快成立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委(总支),指导抓好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认真落实鲁组发2011〔35〕号文件要求,抓紧在省、市、县三级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社会组织党委(总支)。已经成立的,要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业务主管单位不具备成立社会组织党委(总支)条件的,要按照规定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处室,负责抓好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

4、认真做好党建指导员选派和群团组织组建工作,着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党建指导员重点从业务主管单位、乡镇(街道)直接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离岗退休的党员干部中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党建指导员每月至少两次到所联系的单位了解情况,指导开展工作,确保党的声音能够及时传达到“两新”组织。对尚未单独建立党组织和没有党员的,要率先把群团组织建起来,积极开展党的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

5、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内刊物,广泛宣传“建组织、扩覆盖”活动的目标要求、推进措施和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宣传一批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通过定期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两新”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认同和支持党建工作。

三、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组织部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工委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工作例会等,定期交流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联系,共同做好在“两新”组织中组建群团组织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带头抓、重点抓,靠上亲自做工作,推动“建组织、扩覆盖”活动顺利开展。

2、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根据上报“两新”组织台账情况,省里将组建党组织和选派党建指导员任务分解到各市(附后)。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台账,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逐级分解任务,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建组织、扩覆盖”活动高效有序推进。新成立的“两新”组织,要根据党员情况及时纳入台账管理,并报上级组织部门。

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组建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组建群团组织和在业务主管单位成立社会组织党委(总支)等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同时,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各单位开展“建组织、扩覆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把“建组织、扩覆盖”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各市、省直各单位8月5日前,报送7月底前“建组织、扩覆盖”活动情况;从9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及累计情况。请以Excel表格的形式,通过组织系统专网邮箱(swzzbzzec@swzzb.gov.cn)或光盘报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见附表)。重要情况和创新性做法,请及时上报。联系电话:0531-82908297。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1年6月23日

发布者:山东省体育总会   点击数:3400   发布时间:2017-03-10 18:47:14   更新时间:2017-03-10 18: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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