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新要求,满足广大职工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现就加强各行业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为抓手,以促进广大职工体质增强为目标,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广大职工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积极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末,具备条件的省级行业系统、省属大企业根据职工需求建立体育协会或职工文体协会,促进本系统内部老年人体育协会、各单项运动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日益发展;职工参加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环境条件有较大改善,体育活动经费有充足的保障;职工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提高,职工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职工人数占本单位职工总人数的60%以上,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率80%以上,职工的身体素质普遍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大职工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开展经常性职工体育活动是维护和实现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单位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职工体育,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让职工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体育发展成果,享受体育带来的健康和快乐,对培养广大职工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塑造健全人格、磨练坚强意志、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向心力等都具有特殊功能和影响,对建立一支体魄强健、充满活力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工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对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切实把职工体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职工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职工体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发挥组织作用。组织是基础,组织是保障。各行业、产业和省属大企业要根据本行业和单位职工体育工作实际,具备条件的可成立体育协会或职工文体协会,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体育干部,具体负责职工体育工作。要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带动引领作用,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喜闻乐见的体育赛事活动,推动职工体育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本行业和单位负责人、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带动广大职工参加体育活动和锻炼。

   (三)建设场地设施,保障活动经费。各行业、产业和省属大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职工居住的社区、厂区等地域因地制宜建设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单位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应有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中心或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200人以上的应设置与篮球场面积相当的多功能室外健身场地设施。要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列入充足的职工体育活动专项经费,保障职工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四)培训业务骨干,加强队伍建设。各行业、产业和省属大企业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职工体育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养和体育业务水平;加强对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体育骨干人员的培训,逐步建设一支具有体育专项运动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体育人才队伍,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方法,组织开展各具行业特色的赛事活动。

   (五)打造健身平台,培育品牌赛事。要统筹规划职工体育赛事活动,坚持因地制宜,贴近职工需求,长流水不断线,努力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度有高潮。根据职工需求,可适时举办职工运动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事;坚持工间(前)健身活动制度,每人掌握至少一项体育健身项目,每名职工都能参加一项各行业、产业和省属大企业工会、体育协会组织的活动;提倡根据行业、工种特点自行创编推广行业体操、工种体操等健身项目;突出行业特点,建设和巩固运动项目的长项、强项,创新培育独具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在活动、赛事项目的设置上注重多样化,既设置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一些运动项目,提高职工的整体运动水平,也设置职工喜闻乐见、简单易学的项目,保证职工的广泛参与,让更多职工享受运动的乐趣;加强各行业体协之间的学习、交流和联动;定期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和体质测试活动等,推动职工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四、扶持政策

   坚持体育彩票公益金“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对职工体育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扶持。

   (一)对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有序、场地设施齐全、经费保障到位、全民健身工作规划和年度活动计划有效落实、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的行业体育协会或职工文体协会,省体育总会每年给予一定的扶持经费。

   (二)对各行业体育协会或职工文体协会组织的全行业、全系统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经实地察看和资料审核后,根据规模大小、参与人数和活动数量等情况,按年度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体育经费补助。

   (三)省体育局或省体育总会会同省总工会或省职工文体协会组织各行业体协管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依托省有关单项运动协会,为各单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等体育人才;组织举办由各行业体协组队参加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引领并推动职工体育活动开展。

发布者:山东省体育总会   点击数:2164   发布时间:2017-01-11 10:49:53   更新时间:2017-01-11 10: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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