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围棋协会排查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威海市围棋协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威海市民政局:
根据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威民发〔2017〕15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单位落实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情况
1、是否建立党组织。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尚未建立的,说明未建原因。暂不符合建立党组织的,是否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及建立群团组织;
2、党的工作覆盖情况;
3、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以及党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二、自身建设与内部管理情况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章程”活动情况,组织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情况;
2、组织机构基本情况。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情况,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是否按有关文件精神,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辞去兼任的社会团体职务,是否履行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负责人备案手续;
3、遵守本会章程情况。法人治理结构、民主运行机制按章程运作情况;
4、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情况。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落实劳动用工制度等;
5、社会团体法人是否存在超龄、超届任职问题。目前是否需进行换届,是否存在延期换届问题,换届是否履行事先报批手续,是否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开展活动情况;
6、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前置许可证起止时间,及规定的业务范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7、是否如实申报,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核准、报批手续;
8、财务运作及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是否如实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不设银行账户、乱收乱支、以各种形式设立“小金库”、无专门会计人员、违规使用票据、抽逃注册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资产等。
三、社会组织尤其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收费情况
1、是否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2、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3、是否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4、是否利用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5、是否强行要求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
6、是否强行要求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7、是否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费用;
8、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
9、是否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10、是否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
11、是否存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规收费;
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四、业务活动和作用发挥情况
1、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活动情况;。
2、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情况;
3、在提供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情况;
4、获得各级表彰奖励情况;
5、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以及票据使用情况;
6、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情况等;
7、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8、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9、是否存在违反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10、其他情况(是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或约谈;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社团章程的行为等)。
威海市围棋协会